电动车新规出台!这个地区的非标车辆,还有3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量:2612
最新消息,山西晋城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新规,将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新规的出台,给行业传递了全新的信号。消费者一旦购买了电动车,自车辆购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3项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简言之,一旦电动车没有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明,均无法上牌上路!在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为三年,过渡期届满不得上道路行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备案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
同时,针对电动车上路细则,该新规明确驾驶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的,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获悉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普通两轮摩托车和电动普通三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
对消费者来说,购车一定要擦亮双眼,认真核查购车的手续(发票、合格证、3c标志),保证买到合格产品,否则将损害到你的财产权益和出行权益。最后提醒行业商家,留给无证无牌电动车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一旦要选择有资质的品牌合作才能活下去,发展得更好!